北京立法推动长城“大保护”
发表时间:2025年11月29日浏览量:
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(记者陈忠浩)11月28日,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》。记者了解到,该条例将对北京市长城的保护管理、使用和遗产进行立法和规范。这是新修订的国家文物保护法实施后,全国首部针对长城保护的专门法规,也是北京市出台的首部特殊文物领域的地方性法规。该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实施。条例明确适用范围涵盖长城本身、相关文化遗产和现有环境,建立“预防保护”中“保护与救援”并重、“组织保护”的全链条保护体系。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,条例明确对长城实行“总体保护、分段管理、分级负责”,明确了市、区政府的职责,强化了文化部门、大区分区工程的保护工作,有省、区、长城。在保护条例方面,条例根据长城保护状况,明确了相应保护项目的实施,明确了防灾减灾要求,在文化振兴和传承方面,《条例》提出,推动符合条件的长城路段有序开放。明确了开放条件、程序、管理局的管理要求和旅游经营单位的职责,明确了非旅游区攀登长城的管理要求。条例还确立了确定长城保护范围、划定控制控制区的工作机制,实现乡村复兴、人民利益、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机统一。北京长城自东向西覆盖平谷、密云、怀柔、昌平、延庆、门头沟六个区。城墙总长520.77公里,共461段,年代为北齐至明代。 1961年以来,一些重点点段被批量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 1987年,八达岭长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。刘洪昌 二级北京市文物局二级巡视员表示,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,原有的政府法规已不能完全适应长城保护面临的旅游发展压力、自然破坏风险、管理方式等新问题。需要更多的地方监管目标和行动来解决保护问题。

